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金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11号附1号
中标(成交)金额: 845,000.00元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 见公示表 | (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保存、处置技术方案。 (2)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并按环保相关要求完善医疗废物转移计划申请以及联单等手续,自行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全套手续; (3)投标人必须承诺承担医疗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安全责任; (4)投标人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承诺承担本次投标医疗废物的转运整理工作及一切所需的包装物,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 (5)投标人必须提供从事本次投标医疗废物处置运输工具的详细信息(如运输单位、医疗废物运输资质、车牌号、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等)。 (6)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处置转运医疗废物。 (7)投标人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转运时开具转运联单。 (8)投标人必须承诺医疗废物在医院内暂存最长时间不得超48小时。 (9)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特殊情况医疗废物(如新冠肺炎疫情)每天转运。 (10)因投标人不按规范、要求、分类和按时转运,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均由投标人负责 (二)质量要求 (1)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以及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倾倒及处置。 (2)在项目服务期间,如供应商因操作不规范,接到相关督查部门整改通知书,对采购方造成损失,影响项目验收的,扣除中标金额1%,达到两次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支付投标人任何费用。若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项目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 见公示表 |
刘海玲、杨溢、向洁(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包号:1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排序 |
|---|---|---|
| 重庆金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45000 | 1 |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378012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37265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37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