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14 12:32
🏢 来源: 行采家
重庆市大渡口区特殊教育学校对大渡口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47,235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终端设备
需求描述学生终端设备、学生终端设备保护壳、班班通和配套移动支架。
47,235 元1 批47,235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2026-08-14 12:14 ~ 2026-08-19 12: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按照响应文件上传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技术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六、商务条款

(一)交验货方式: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前期拆除费、产品费、人工费、包装费、交通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垃圾处置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税费、保险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52313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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