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日用百货、五金配件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13 15:22
🏢 来源: 行采家
重庆方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日用百货、五金配件物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170,0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折扣比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2,000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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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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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拟采购2026年8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所需日用百货五金配件物资。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00 %1 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08-19 09:00
是否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不上传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不上传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6-08-19 14:00 ~ 2026-08-19 14:30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新山村校区明德楼706室(地址:重庆市大渡口新山村250号)
开标时间:2026-08-19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新山村校区明德楼706室(地址:重庆市大渡口新山村250号)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纸质保函转账电子保函 (立即申请
保证金收款开户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人和支行
保证金收款账户名:重庆方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收款账号:6510 9536 8900 015
注:请按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开具保函,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再相同的,由供应商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商务条款

(一)配送期:

2026年8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按采购人的指定时间进行配送。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采用单价折扣比率形式报价,单价折扣比率报价必须在单价最高限价折扣比率0%—100%之间填报,否则作为无效谈判处理。合同期内采购人根据成交单价折扣比率和采购数量据实结算。供应商进行报价折扣填报。(若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为95%,某种商品单价最高限价价格为10元/个,则该种百货或五金商品的结算单价为9.5元/个,即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比率(最后报价),10元×0.95=9.5元)。折扣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否则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2.报价包含物流管理费,商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含伤害险及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工伤(亡)事故赔偿金、商品成本费含损耗费、商品保险费、利润、税费、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合同期内所有采购商品均采用相同的折扣。若报价时出现了多个折扣,则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预估数,供应商报价时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品种及数量以实际产生的品种、数量为准。“第二篇 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采购清单一览表”中未涉及的其他品种,若有产生,由供应商提前报价,经采购人同意后下单,价格在市场平均价的基础上按成交下浮价执行。

(三)付款方式:

1.支付
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比率(最后报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本采购项目按每两个月结算支付一次的方式付款。结算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商品价格清单,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按照合同中商品单价进行价格核查。如发现供应商结算商品单价高于合同约定单价,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单价高出部分金额。
2.采购人核价后,通知供应商开具等额普通发票,采购人以对公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结算款。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重庆方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7992204
联系手机:1309879957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3-81152056
联系手机:1822395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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