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3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30,000 元 | 1 组 | 30,0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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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元 | 1 组 | 30,000 元 | ||||
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甲方书面或电函通知为准。 甲方应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须按通知载明的起始时间启动搬迁与服务。
起运地点: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
到运地点: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箭滩河校区(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沿河村3 组 211 号)。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依据采购合同、技术参数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报价须包含人工费用、车辆费用、包装材料费用、保险费用、税费、楼层搬运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