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4,885 元 | 6 件 | 29,31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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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85 元 | 6 件 | 29,310 元 | ||||
(一)交货时间
本项目中标后,需要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平台下单采购后再实施。框架协议平台下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及安装。
如有项目取消等特殊情况,采购方可取消本项目,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巴县中学校区5台,进修学院校区1台。
(一)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二)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三)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产品在用户掌握使用技术要领,使用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高空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费用含4米以内铜管、室外支架等所需配件、排水管至墙外。
(二)不含旧机拆除、打孔、空开等的费用。如有另行付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