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00,000 元 | 1 件 | 100,0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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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 元 | 1 件 | 100,000 元 | ||||
交货地点: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工作。
(1)验收标准
按照询价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条款,如期完成项目。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验收方式
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监管整个项目实施情况,供应商需如实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听取采纳采购人意见。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且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白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扫描件)。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采购人考核,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退款一律无息。
2、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采购人凭合同、验收报告及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金额。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