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导联心电分析系统应急快采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22 08:49
🏢 来源: 行采家
丰都县人民医院对多导联心电分析系统项目采用应急快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9,8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需求描述参数要求:1)采集模式:常规12导同步心电采集 2)输入动态范围:±980mV以上。 3)频响和脉冲响应:0.05-450Hz以上。 4)定标电压:1mV±1% 5)输入阻抗:≥120MΩ。 6)共模抑制:≥100dB 7)噪声:≤10μVp-p 8)时间常数:≥3.2s 9)A/D转换:24bit 10)防电击的程度分类:CF型防除颤。 11)具备扫描患者身份证、社保卡等快捷读取患者信息功能。 12)具备特殊病人隐私保护功能,可将患者姓名以特殊符号进行屏蔽,。 13)具备转胸痛功能,通过设置可将胸痛患者心电图同步至胸痛信息管理平台,。 14)具备版本自动更新功能,可保持软件版本为最新。 15)具备危急值标识显示功能,可在病历列表中用标识显示危急值已处理、未处理状态。 16)具备快速心电、标准采集两种方式;可加做右胸后壁导联,配合胸痛患者检查使用。 17)软件需具有一分钟节律采集模式。 18)软件需具有手动/自动采集切换操作功能。 19)具有波形预采集设置功能,可开启或关闭波形预采集,预采集时间可设置为3秒、5秒、10秒。 20)具有导联脱落提醒功能,可在导联连接脱落时自动提醒。 21)具有自动导联接错提醒功能,可在导联接错时自动提醒。 22)具备起搏信号显示功能。 23)具有成人/儿童心电图差异化分析功能。 24)具有接收诊断结论功能,可将诊断后的心电报告下载到本机
9,800 元1 态9,8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请将附件《承诺函V2411》填写后,盖章扫描上传。)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者备案证(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2026-06-26 09:00 ~ 2026-06-26 12: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不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公告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

(二)交付地点:

丰都县人民医院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二)其他:

1.本项目设备质保期至少为  3  年(包括主机及所有附属设施、附属软件等),人为损坏不在此列,从甲方验收合格签发验收报告之日起算。

2.乙方预计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的次数:5 次/年若超出预计故障次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并赔偿换货期造成的经济损失。质保期从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期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履行保修义务,并免费提供设备的所有零配件和合同中产品的所有零配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全面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丰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70705195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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