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15,0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单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15 元 | 1 桶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15 元 | 1 桶 | ||||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满一个月以后,提供上月配送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为上月送货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中标供应商开具上月合法有效的发票及验收单资料,采购人按照程序支付上月桶装水费用。
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2、供货地点:南开中学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