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18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80,000 元 | 1 项 | 180,0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80,000 元 | 1 项 | 180,000 元 | ||||
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响应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调查费、维护费、安装费、设备使用费、物料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50%的合法、正规的发票,采购人按资金审批流程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经采购人确认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剩余应付金额足额合法、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资金审批流程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