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0.85 折 | 1 批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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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三年。采购金额每月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对服务期内的采购数量及金额做任何承诺。
2.如服务期限未满三年,但实际交货金额达到采购预算,合同终止。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折扣报价,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费、运输费、人工费、邮递费、保险费、税费、商品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供应商以线下大型店铺、商场(超市)或京东、淘宝等线上购物平台明码标价的同产品价格(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认质核价后成交)为基准价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高折扣不超过85.00%(百分号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竞标将被否决)。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规定和要求提交相关付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采购人按成交折扣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采购人按程序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在网上竞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附件中《报名及资料领取表》通过邮箱2791937425@qq.com,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网上竞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