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存储G350维保服务网上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16 09:43
🏢 来源: 行采家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对日立存储G350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240,0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功能)需求”。
240,000 元1 套240,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06-23 12: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且需线下送达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胶装密封并加盖骑缝鲜章,未送达或未密封视为无效响应),请按前述联系方式,可选择寄送或直接送达。(需在行采家报价截止时间后1日内送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请自行掌握送达时间) 2、线下送达的响应文件需与线上上传文件一致,采购人将以线下送达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行采家响应文件与线下文件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为无效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六、商务条款

(一)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验收方式
1.服务期:维保期限3年,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科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维保服务要求完成巡检及相关服务,取得服务报告。
二、报价要求
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不能为负数。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运输、运输途中安全、安装调试、材料费用、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及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1.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成交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开州区支行营业部,50001223900050201166)。在质保期内严格履行合同且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经采购人主管科室及使用科室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每个维保年度内的一个月内完成第一次巡检任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于30个工作日内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本公司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采购人付款流程完成付款审核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年度维保费(特殊情况除外)。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未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在此条款内。
五、合同生效条件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采购单位系统安全稳定不间断运行,应设有长期备件库,备件库内应长期备有与本次设备同档次服务器备件。
2.中标后,签定合同前需提供原厂授权函(提供证明材料)或原厂服务启动通知函,或能通过日立400服务电话查询原厂的维保服务日期,否则视为采用虚假信息投标。
3.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肆份,成交供应商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效力。合同包含的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其他: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合同所列货物以任何形式转包他人。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肖尧
联系电话:1829027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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