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88,200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88,200 元 | 1 项 | 88,2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88,200 元 | 1 项 | 88,200 元 |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协助。
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包含项目实施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保险、税费、质保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88200元,供应商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