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200,000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折扣比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3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100 % | 1 宗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100 % | 1 宗 | ||||
1.服务期: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每次集中维修完成后,由采购方负责组织验收,严格按照合同、竞争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比例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折扣比例报价,供应商在行家采·电子竞采平台和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价格均应为同一折扣比例。报价范围为0-100%之内(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报、错报、多报均为无效响应(例:若供应商下浮20%,则折扣比例报价为80%)。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运输费、装卸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期服务费等费用后综合报出折扣比例,规费、税金不计入折扣。无论任何因素,成交后,成交折扣比例均不作调整。
零星维修改造验收合格,经相关部门或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进行结算,一次性支付结算总金额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