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26,7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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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700 元 | 1 详见附件 | 26,7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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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700 元 | 1 详见附件 | 26,700 元 | ||||
1.本项目上一次询价采购因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故流标。
已参加上次踏勘并持有《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带水印时间、地点照片的供应商,本次无需重新踏勘,原材料有效。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书面承诺,确认自上次踏勘之日起项目现场条件未发生影响报价的重大变化,否则视为未完成踏勘要求。
未参加上次踏勘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前自行前往清洗项目现场踏勘,并在响应文件中(第四篇第六条)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及带水印时间、地点的踏勘照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需提供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清洗作业人员须持有油烟管道清洗相关资质证书,持证人数不少于 5 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选人的清洗作业员工,须购买商业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 8 人,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